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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国互联网发展形势展望

作者:赛迪智库 时间:2013-01-01 0

回顾2012年,我国互联网产业规模稳步提升、行业应用不断创新和持续深化、对国民经济的影响进一步加强。展望2013年,“宽带中国”战略将稳步实施,在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方面将形成初步能力、移动互联网借助在终端等方面的产业优势,与无线宽带结合将形成更加广阔的市场前景,云计算产业将呈现爆发式增长,尤其是私有云市场将有重要突破,两化融合稳步推进、互联网领域中小企业将成为发展的亮点,电子政务云平台实施效果将会进一步体现,城市管理信息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将会在“智慧城市”建设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电子商务、网络游戏、网络视频、微博等互联网应用服务领域将会迎来新一轮的高峰,中国正在稳步步入网络化时代。

一、对2013年形势的基本判断

(一)互联网商业价值进一步凸显,产业规模将再创新高

一是网民规模增长再起高潮,为网络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基于“不懂电脑和网络,以及年龄太大和太小”两个主要原因造成的我国网民规模增长缓慢的问题,将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终端的普及,接入的便捷等得到缓解,尤其是农村互联网的普及速度加快,将促使2013年网民规模再度大幅增长。截至2012年6月,我国的网民规模5.38亿,年底将达到5.6亿。预计2013年,我国的网民将突破6亿,网络普及率达到45%,提前完成《关于下一代互联网“十二五”发展建设意见》规定的网络普及率达到45%的建设目标。

二是互联网产业的规模高速增长,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据赛迪顾问统计,2011年,互联网产业总体市场规模达到3457.2亿元,增长了39.6%。从市场结构来看,基础服务市场占互联网市场规模的33.5%;而互联网应用服务市场规模占互联网市场规模的66.5%。2012年,互联网产业规模将达到4840亿元。预计到2013年,中国互联网应用市场规模将接近5320.5亿元,互联网应用服务在整体市场中的占比仍将继续提升,占比将近70%,成为市场发展的主导力量。

三是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相互融合进一步深化,为网络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空间。互联网已经成为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我国正在成为互联网的应用大国,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下一代互联网等网络新技术、新应用、新平台的不断涌现,为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越来越多的工业企业将借助互联网平台进行其分销渠道的整合、供应链管理,以及对生产经营的全方位渗透,借助互联网服务带动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管理咨询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互联网进一步融入农业、农村、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之中,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全方位、综合化的农村信息服务,进行村务、商务、农务的全方位互动,转变农民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促进农村和农业生产和生活方式进入新格局。借助互联网进行优质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全民终身教育,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的改革、更加普及和创新;云计算、互联网等技术在医疗、交通等领域的试点应用,电子病历、智能交通等公共服务的手段和平台进一步丰富和延伸,将会促进社会服务管理模式的创新发展。

(二)IPv6大规模商用,网络基础设施支撑应用能力进一步增强

中国的IPv6地址数量飞速增长。截至2012年6月底,我国拥有的IPv6地址数量12499块/32,一年内全球排名由第15位上升至目前的第3位,仅次于巴西和美国,预计到2012年底我国拥有的IPv6的地址数量将升至16248块/32,2013年有望突破20000块/32,进一步拉近与排名第二的美国的距离。

IPv6的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意志,下一代互联网体系的架构将取得突破性进展。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明确了从IPv4向IPv6过渡的时间表,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下一代互联网“十二五”发展建设的意见》、以及启动《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研发、产业化及规模商用专项》等文件的出台,将极大促进IPv6的战略部署。预计2013年将开展IPv6网络小规模商用试点,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和技术演进路线;2014年至2015年将开展大规模部署和商用,实现IPv4和IPv6主流业务互通。

运营商和相关企业积极部署试点、制定迁移计划,进一步推进IPv6的落地实施。2013年,中国移动将进行试点10个省份的网络改造,推出IPv6终端;中国电信进行骨干网络全面开展双栈化改造,新增S-CNGI路由器;中国联通开展10个试点城市规模商用部署,三大运营商均制定了在2013年发展至少300万IPv6用户的计划。百度、腾讯也纷纷制定了公司层面IPv6迁移计划和技术演进路线。海尔、康佳、海信等终端设备制造商已经开始涉足IPv6终端产品的研发。

IPv6的应用试点在教育领域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初步具备向广域扩展的基础。目前第二代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2是全球最大的纯IPv6网络,已经完成了100个校园网的双栈建设,其中92所学校IPv6覆盖率大于60%,IPv6用户已经超过100万,完成了10个重要教育科研网络信息资源和应用系统的IPv6升级和10个下一代互联网教育科研重大应用示范,具备了向其他领域扩展的基础。

(三)互联网应用服务市场蓬勃发展,应用创新层出不穷

一是电子商务规模快速增长,商业模式更加多元化。2011年,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7万亿元,网购交易规模达7700亿元,预计到2012年底,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将达8万亿元,网购交易规模达1.3万亿元。2013年,电子商务交易规模有望突破9万亿元,网购交易规模将达2万亿元。电子商务商业模式更加多元化,综合平台型企业、B2C等垂直型企业百花齐放,结合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的O2O模式将成为发展的亮点。如街库网、大众点评网、百先网、篱笆网、齐家网、拉手网、赶集网、爱邦客等,以及最近兴起的房地产网等,结合线上线下的各自特点,将取得较快发展。网络零售领域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网购市场的格局将会略微调整,天猫、京东、腾讯B2C、苏宁易购、当当网等市场领先的局面不会大的调整,但是网购市场的“长尾”部分可能重新洗牌,部分企业将会在竞争中被淘汰。

二是第三方网络支付进一步发展。伴随电子商务、快递等行业的发展,网上支付规模持续攀升。用户规模2012年底将达到2亿,2013年将达到2.5亿。网络支付的市场规模2012年年底将达到3万亿元,2013年网络支付将达到4万亿元。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网络支付向航空、保险、基金等领域扩张趋势明显。支付安全的呼声日渐提高,积极构建平台、网民,以及相关部门等支付安全体系将成为该领域关注的重点。

三是网络游戏行业的稳定市场格局可能被打破,有两个典型特点将会在未来得到关注。其一,自主研发的网络游戏海外创汇将是我国网游发展的必由之路。网络游戏是我国十年来创汇最多的文化产业,带有中国文化特色的网络游戏已经成为我国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目前我国自主研发的网络游戏已经覆盖了100多个国家,5000多万人口,十年累计创汇10亿美元。2012年前8个月已经累计创汇收入达到4亿美元,预计2012年底创汇将达到6亿美元,2013年将达到10亿美元。随着中国网络游戏市场的日益成熟,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网游文化产品已经成为行业挖掘潜力、拓展海外市场的重要选择。其二,网页游戏的发展,尤其是电商企业涉足游戏产业,开通在线游戏频道,将会极大地促进游戏行业发展,对市场格局产生影响。继淘宝、京东商城之后,当当网也上线了在线游戏频道,并和多家网页游戏开发商展开联运合作。目前我国的网络游戏行业以引进、代理的游戏产品为主,从技术上并不存在绝对的门槛,网商企业又具备巨大的网民资源,从平台的兼容上也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因此,随着电商企业介入网游行业,以及自主研发的游戏产品竞争力的展现,对于传统的以游戏为主的部分企业将会产生冲击,将会对网络游戏行业的市场格局产生影响。

四是微博成为社会化营销的亮点。与传统的BBS和其他即时通讯软件相比,微博的用户数持续增长,渗透率不断提高。截至2012年6月,中国网民的微博使用率达50.9%,远超过42.9%的世界平均水平,到2012年底,中国网民微博的使用率有望突破60%,2013年,微博的使用率将突破70%。微博除了帮助网民学习新知识、自我管理和分享,还将在信息公开、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方面发挥着更为积极地作用。政务微博发展将进入务实应用新阶段,经历2011年政务微博元年高速发展后,政务机构、党政官员微博都朝着民生化、实用化方向发展。政务微博纷纷通过及时回应民情、公开辟谣、征求民意等方式,不断影响着社会事件发展的格局。

五是互联网电视应用将进一步成熟,可能出现“井喷”现象。三网融合的发展,手机、电视、电脑等各类终端的互联互通和内容共享将建立全新概念的智慧家庭互联中心,互联网电视的语音识别、电视社交、多屏互动等应用将会逐步走向成熟。

(四)智能移动终端全面普及,移动互联网步入发展快轨

一是手机作为第一大上网终端的优势将会进一步扩大。2012年6月,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网民数达到3.88亿,占比72.2%,超过台式机,成为我国第一大上网终端,2012年底,手机网民规模有望突破4亿,占比将达到75%,2013年,手机接入互联网用户规模将达到4.2亿,将呈现稳步增长态势。

二是智能终端全面普及,本土企业竞争力迅速提升。我国的智能手机从2009年起持续快速发展,2012年上半年,出货量9738.3万部,增速197%,远高于74%的全球平均增速。2012年底出货量将突破2亿部,2013年出货量将达到4亿部。我国将延续功能手机时代全球第一产能的优势,成为智能化进程中全球的主产地。中兴、华为、宇龙、联想、金立等国产品牌将在国内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并稳步向国际扩展。

三是手机网络视频和手机微博将继续强劲增长。2012年上半年,手机网络视频用户增至1亿人,在手机网民中的占比达到27.7%,预计年底将达到1.2亿人,2013年将达到2亿人,在手机网民中的比例将突破40%。手机微博用户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预计2012年底达到2亿,2013年将达到2.5亿,占比将接近60%。

四是结合LBS、二维码、移动支付等应用的移动电子商务成为下一步发展的焦点。在目前比较受关注的O2O模式下,作为打通线上与线下的创新商业模式,移动应用的引入将是必然趋势,结合LBS、二维码、移动支付等应用的移动电子商务成为下一步发展的焦点。

五是手机在线支付迅速发展。截至2012年6月,使用手机网上支付的用户数为4440万人,预计年底将达到6000万人,2013年有望突破1亿人。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在2012年曾组织对中国金融移动支付技术规范进行内部评审会,而标准的确定将直接推动移动支付的商业应用。而移动支付作为移动电商应用的基础设施,也存在率先发力的外部需求。在国外市场,Square的应用范围正加速扩张,亚马逊、Groupon也开始布局移动支付。在各种因素驱动下,移动支付行业投资价值正逐渐凸显。

二、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宽带普及提速工程”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亟待解决

我国“宽带不宽”、“资费偏高”一直掣肘我国互联网行业发展,也成为行业内备受诟病的焦点。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家庭接入带宽在2M及以上的用户达83%,光纤到户覆盖家庭4500万户,2005年以来宽带平均资费水平下降超过30%,在“宽带普及提速工程”中,尽管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定期评测并公布部分省市和主要城市的带宽指标,并要求各运营商要制定各自光纤宽带网络建设和提速目标,并按时上报进度,但是过程中,面临跨部分协调、入住小区和进家入户等系列环节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在“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上,依然存在较多的问题:基于铜缆技术的通信线路配套建设规范,无法满足光纤接入建设需求,运营商对采用FTTH方式覆盖的诉求往往得不到开发商的响应,“光进铜退”问题依然是宽带普及中的重要问题;尽管《电信管理条例》和《物权法》均有明确规定,但部分地区宽带运营商与开发商、物业公司违规合作,排斥其他宽带运营商的进入,形成小区宽带接入的事实垄断,剥夺了业主的自由选择权的现象仍然存在;光纤宽带建设中,由于涉及入户施工改造等问题,因此许多地方存在跨部门协调难、进小区入场难、进家庭入户难等问题;高清视频尚未成为主流视频格式,ICP服务器端也需要相应升级带宽资源和存储资源,用户形成习惯还需时间。在取得实质性成果之前,网络用户激增与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质量不高的矛盾仍是互联网领域关注的焦点问题。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亟待完善

2012年,互联网行业企业纷纷涉足金融领域,腾讯宣布打通旗下财付通与移动产品微信的应用通道,这意味着其2亿微信用户可通过微信扫描商户二维码的方式付款,并享受折扣优惠;招商银行与HTC(中国)联合发布中国移动支付标准确立后的首个移动支付产品——“招商银行手机钱包”;中国建设银行将创新业务直指互联网企业的主脉——电子商务,宣布旗下“善融商务”上线,签约商户过千,会员发展至数十万;阿里巴巴旗下阿里小贷将向除温州以外的江苏、浙江、上海地区的B2B普通会员开放信用贷款业务。

面对日益紧密的银网竞争性合作,目前的互联网金融是一个灰色地带,现行监管体系无法完全覆盖及相关立法和监管体系的变化,互联网金融在不断创新的同时,也要面对有效监管的挑战。中国共有上百家P2P公司,目前并没有监管机构、第三方商业银行等对其进行监管,只能通过行业自律。从P2P贷款平台的业务性质看,可将其归为网上民间借贷中介。由于《放贷人条例》尚未出台,此种民间借贷中介仍处于法律真空地带,央行和银监会都无法定权限实施监管。

(三)互联网数据中心建设呈过热态势

大数据时代,信息的采集、存储、管理、分析到应用,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的重要性日益彰显。各地云计算基础设施投资热潮涌动,大规模数据中心建设成为各地发展的重点。据不完全统计,11个省市的投资超过100亿,国内已经基本形成了传统IDC企业、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组成的IDC和云计算基础设施。伴随IDC基础设施的快速增长,数据中心建设中局部过热引发的系列问题:投资高、效率低,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仍然严重;空间布局高度集中,战略隐患突出,如银行业,目前五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数据中心和备份中心的布点集中选址在北京、上海,其他银行的数据中心和备份中心也选址建设在沿海大城市,虽然从五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角度看,数据中心和备份中心的选址布局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但是从国家宏观战略的角度出发,战略层次隐患问题很突出;运营能耗、成本居高不下,计算性能与保障能力不足;运维管理落后,配套政策机制不健全,目前国内许多IT系统日常运行管理条块分割,缺乏一个统一的、主动的集中运行管理平台,既浪费了人力资源,也难以做到快速发现故障。

(四)移动互联网安全隐患突出

我国移动互联网产业刚刚起步,但国际竞争的先机已失,苹果、谷歌、高通、Intel等巨头企业布局,已经占据移动互联网操作系统和芯片两大制高点,国内资本市场对接乏力,相关政策法规亟待完善,产业创新动力不足,在手机操作系统、云计算等核心技术环节无法形成竞争力,不仅给我国移动互联网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影响,而且对我国的移动互联网的安全也提出了挑战。尤其是移动互联网领域的产业垂直整合,国外巨头企业可能会形成“系统-终端-内容-后台处理”的“黑箱”,对移动互联网领域中操作系统、终端应用、软件服务等关键环节的掌控将更为有力,我国信息安全监控难度更大。

三、应采取的对策建议

(一)积极部署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从长远来看,一是以政府战略和政策为先导,对如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等新一代基础设施中的基础性、革命性的技术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二是对移动互联网领域等在知识产权、技术封锁、贸易保护等方面给予倾斜的国际政策,培育该领域的国际竞争优势;三是积极应对大数据、大流量、无所不在的网络发展趋势要求,提早设计政务业务向云计算迁移、IPv6部署、频率分配等网络和业务迁移和规划问题。四是引导大企业在产业链中强强联手,积极进行全面布局,确保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革命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

从短期来看,认真贯彻执行《电信管理条例》和《物权法》,如“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电信用户选择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开办的电信服务”,“配套电信设施应属于业主共用设施的一种,是开发商建设小区楼盘时必须建设的满足建筑物专有部分功能需求的配套设施之一,应该归业主共用”等相关规定,配以正式的国家宽带网络政策,把“宽带普及提速工程”落到实处;加强三网融合业务的监管力度;从器件、到服务,加强ODN网络建设的可靠性;“光进”与“铜退”并举,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分步骤、分阶段地实现由传统的全程铜缆宽带到基于PON技术的光纤宽带网络的全面升级。

(二)改善互联网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产业环境

一是理顺互联网行业的管理体制,我国互联网的分部门管理,部门之间协调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建议政府部门适当下放权力,加大行业协会在行业监管和协调等方面的职能,缓解多头管理造成的行业管理不顺畅的局面。同时加大互联互通的管理协调力度。通过更有力的管理措施与工作机制,提高不同运营商、不同地区之间的网络互联质量。

二是适当放宽对业务资质的审核和发放要求。互联网领域涉及的资质较多,部分企业在资质申请和获得方面障碍较多。建议详细研究资质在产业发展中的必要性问题,可考虑部分资质是否可以下放到地方,降低企业申请资质的难度。

三是把互联网企业纳入政策扶持和税收优惠的范畴。目前我国缺乏专门针对互联网业务的便于落实的发展计划和措施,互联网企业申请科技项目、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等方面受限较多,难以享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建议修订“双软企业”、“高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使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把互联网企业纳入信息服务业的税收优惠范畴,使之能够享受到《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027号)的相关优惠政策。在当前营改增的过程中,由于互联网企业主要提供网上服务性产品,享受不到生产性产品的进项税抵扣,而造成部分企业实际税负增加,建议针对行业特性,适当调整抵扣范围,可考虑把宽带成本和采购内容纳入抵扣范围。

四是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鼓励和培养创新机制的形成和完善。一方面,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和取缔网络中的侵权、违规的操作行为,同时行业协会牵头,加强网络诚信体系建设,为创新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部分互联网企业与各基础电信运营商企业之间存在即竞争又依靠的关系。运营商的“运动员”和“裁判员”的身份叠加,不利于公正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建立,建议剥离运营商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实际垄断权力,或对其市场化业务方面明确出台相关标准,保护其他互联网企业的相关权益,维持公正的竞争秩序。同时,建议国家出台统一的互联网补助、征税等政策,促进使各地电子商务企业公平竞争。

(三)加强互联网信息安全监管体制建设

尽快出台互联网安全立法,继续完善现有针对网络中流动内容的信息安全监管支撑技术手段,同时转变现在单纯以信息内容为核心管理对象的方式,逐步将移动互联网应用作为信息安全监管的另一个重要抓手,构建以应用为中心的信息内容安全管理机制。

一是抓住移动互联网应用中的信息流动的关键环节,包括信息发布、内容同步更新、信息转发、下行推送等,针对不同应用的特性,有针对性的部署技术管控手段。

二是针对我国目前普遍存在的“重事中应急、事后处置,轻事前预防”的信息安全管理缺陷,以移动互联网应用信息安全管理为切入点,研究构建互联网业务应用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应用提供者的安全信用体系,以及差异化应用安全管理机制。逐步使事后处置为主的管控机制向事前预防转化,防患于未然。 

三是从制度和标准入手,建立移动互联网应用分级分类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评估标准,明确评估要素、指标和评测方法。根据应用的评估结果,判定相应的安全管理级别和管理强度。同时该制度的实施应将运营企业自评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检查评估和日常监督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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