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观察 金融 正文

从P2P债权转让的角度谈产品流动性

作者:创业邦 时间:2014-03-13 0

事实上,从最初的没有P2P这条法定登记类目到“金融信息服务”资质的颁发,从无规章制度到《网贷行业准入标准》的出炉,再从“三无”到“两会”决策层释放的监管明朗化,互联网金融一路走来,正应了那句“多年媳妇熬成婆”。

债权转让提升流动性

自“余额宝”横空出世以来,各路类余额宝产品不绝于耳,其中纷纷效仿的一条便是“T+0”赎回。因为,这恰恰满足了投资人对产品流动性的需求,即一旦有任何坏账的信号,投资人即可取回本金。从根源来讲,这是安全性需求。

与T+0赎回需平台垫资不同,一些P2P平台通过债权转让功能建立内部二级市场,让P2P投资人的债权在二级市场上与其他投资人之间进行自由流动,从而增强产品流动性。这样做的优势在于当原有投资人需要提前收回投资款时,即可通过在所投资的P2P平台发出债权转让申请,一旦找到该平台上的受让人,原有投资人即可提前退出投资,顺利回笼本息。

为了平衡各方利益,P2P平台的债权转让往往会附加一定的限制条件,一般要求投资人需持有60天后方可转让,30天后即可转让的也有。

但随之而来的另一个问题是“如果持有到期后,转让不出去怎么办?”,这一问题考验的是平台品牌的公信力。那些有金融机构作背书,或获得千万级融资的平台更能保障流动性,例如陆金所、人人贷。当然,如果有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承诺债权回购,就再好不过了。

债权转让的潜在风险

关注P2P平台的人都知道,债权转让模式是宜信首创的。但创立的初衷是增加借款人的便利性。即借款人急用钱,但平台又一时找不到合适投资人的时候,宜信就通过第一出借人的引入,快速解决借款人的资金需求。由有闲置资金的第一出借人先放款给需要借款的用户,然后再把获得的债权打包成类固定收益的产品,在没有价差的情况下转售给理财客户。

如此便捷,受追捧的经营模式,却在宜信退出温州民间借贷登记中心的影响下,让人警惕起非法集资来。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所长刘少军表示,判断线下债权转让模式是否是非法集资的一个重要标准是:第一出借人借给借款人的钱,是其自有资金,还是集资而来的资金;如果是自有资金,问题就不大;如果是集资来的资金,就涉嫌非法集资。

除了出借资金是否是自有资金这一标准外,债权的真实性,也构成了平台是否存在道德风险的第二条标准。

那么,为了增加产品的流动性,除了债权转让之外,还有其它方法吗?

抵押物的选择有讲究

选择物权抵押P2P为投资方向的投资人,不同的抵押物,流动性大有不同。最常见的抵押物为房产或汽车,房产比汽车的价值稳定性更高,从足额覆盖价值缩水的角度看,房产为上。再细分一下房产,房产有住宅、工厂、办公楼、商铺等,切勿以房产价值的高低定优劣,在价值都趋于稳定的条件下,第二要考虑的便是变现能力。即房产能否快速出售回收本息,这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是流动性。一般来说,房产的功能越单一、专业化,变现能力越弱,综合来看,上海住宅房产的流动性是最高的。且又是物权抵押,最大程度保障了本息的安全。事实上,如果有拍卖交易中心或典当行承诺快速接盘,从流动性与安全性综合比较来看,住宅抵押模式比单纯的债权转让更有优势。

© 2011 - 2020  钛锋网  TMTForum.com  沪ICP备15013635号